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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籍特藏破损定级标准

前言
  本标准的编写格式和方法按《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GB/T 1.1—2000)和《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二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GB/T 1.2—2002)中的规定编写。
  本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行业标准。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提出、批准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图书馆。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首都图书馆、上海图书馆、天津图书馆、辽宁省图书馆、山东省图书馆、浙江图书馆、南京图书馆、陕西省图书馆。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平、杜伟生。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王清原、徐忆农、杨晓黎。

引言
  为实施“中华古籍特藏保护计划”,文化部委托国家图书馆主持制订相关标准,包括《古籍定级标准》、《图书馆古籍特藏书库基本要求》、《古籍特藏破损定级标准》、《古籍修复技术规范与质量要求》、《古籍普查规范》等五项标准。各标准相互关联,为有效实施“中华古籍特藏保护计划”提供了基本保证。 古籍中存在大量破损现象。对破损古籍进行分类并合理定级,为制定修复保护计划提供准确数据,对科学保护古籍,集中力量抢救、修复濒危古籍具有重要意义。 本标准规定了划分古籍特藏破损级别的方法。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古籍特藏破损定级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古籍特藏各类破损的定级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有古籍特藏收藏的各类型图书馆。
  2 规范性引用文献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
  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
  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WH/T14-2001 古籍修复技术规范与质量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3.1 酸化 acidification
  纸张酸性增强,pH值降低。
  3.2 老化 aging
  受各种自然因素的影响导致的纸张劣化,如纸张变色、焦脆、掉渣或呈粉状等。
  3.3 霉蚀mildew
  因霉菌分泌物腐蚀作用所导致的纸张纤维素降解,机械强度降低。
  3.4 粘连conglutination
  因受潮、霉蚀等原因造成的书叶粘接。
  3.5 虫蛀moth-eaten
  昆虫蛀食对书叶造成的损坏。
  3.6 鼠啮marred by mice
  鼠类动物啮食对书叶造成的损坏。
  3.7 絮化flocing
  书芯四周因过度磨损或其它原因导致呈棉絮状。
  3.8 撕裂tears
  书叶撕破呈裂损状。
  3.9 缺损deformities
  书叶局部残缺。
  3.10 烬毁ashes
  书籍因火烧导致缺损。
  3.11 线断thread break off
  线装书的装订线损坏。
  4 一级破损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定为一级破损。
  4.1 书叶纸张酸化特别严重,纸张酸碱值(pH)小于4。
  4.2 书叶纸张老化严重,纸张机械强度严重降低,书叶翻动时出现掉渣、裂口、破碎的现象。
  4.3 书叶粘连面积达到40%以上,且粘连书叶达到整册书叶的40%以上。
  4.4 书叶虫蛀面积50%以上,且虫蛀书叶达到整册书叶的80%以上。
  4.5 霉蚀、鼠啮、烬毁达到30%以上,且霉蚀、鼠啮、烬毁书叶达到整册书叶的60%以上。
  4.6 严重絮化,絮化书叶达到整册书叶的40%以上。
  4.7 叶面、书脊、书口、书脑各部位严重缺损,需整册揭裱修复的。
  5 二级破损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定为二级破损。
  5.1 书叶纸张酸化严重,纸张酸碱值(pH)小于5。
  5.2 书叶纸张老化比较严重,纸张机械强度明显降低,书叶变色严重。
  5.3 书叶粘连面积达到30%以上,且粘连书叶达到整册书叶的30%以上。
  5.4 书叶虫蛀面积30%以上,且虫蛀书叶达到整册书叶的60%以上。
  5.5 霉蚀、鼠啮、烬毁达到20%以上,且霉蚀、鼠啮、烬毁书叶达到整册书叶的40%以上。
  5.6 书叶絮化比较严重,絮化书叶达到整册书叶的30%以上。
  5.7 叶面、书脊、书口、书脑等部位缺损比较严重。
  6 三级破损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定为三级破损。
  6.1 书叶纸张酸化,纸张酸碱值(pH)小于5.5。
  6.2 书叶纸张老化,纸张机械强度降低,书叶四周变色。
  6.3 书叶粘连面积达到20%以上,且粘连书叶达到整册书叶的20%以上。
  6.4 书叶虫蛀面积20%以上,且虫蛀书叶达到整册书叶的30%以上。
  6.5 霉蚀、鼠啮、烬毁达到10%以上,且霉蚀、鼠啮、烬毁书叶达到整册书叶的20%以上。
  6.6 书叶轻微絮化,絮化书叶达到整册书叶的20%以上。
  6.7 叶面、书脊、书口、书脑局部缺损。
  7 四级破损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定为四级破损。
  7.1 书叶纸张轻微老化,有明显黄褐色斑点。
  7.2 书叶有轻度霉蚀、虫蛀、鼠啮、烬毁、絮化、口开现象之一者。
  7.3 由于浆糊失效导致补纸、托纸、镶裱纸与书叶分离。
  8 五级破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定为五级破损。
  8.1 书衣轻微破损。
  8.2 装订线、纸捻断损。

参考文献
  〔1〕肖振棠,丁瑜. 中国古籍装订修补技术.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80
  〔2〕古籍修复技术规范与质量标准 WH/T14—2001.北京:文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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