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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42亿——这是2010年全国农民工的总数。面对陌生的城市,每一个离开家乡寻找梦想的农民工,都渴望融入其中。如何满足他们的渴望?怎样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形成的心理沟壑?文化的力量不容忽视。
近日,文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文化工作的意见》,其中指出,到2015年我国将形成相对完善的“政府主导、企业共建、社会参与”的农民工文化工作机制,农民工文化服务将切实被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本期“艺文观察”,特邀多年来在农民工中做实地调查的学者,谈谈他们对破解农民工文化困境的思考与建议。
——编者
丰富农民工城市文化生活——以文化融入促进社会融入
刘忱
农民工的文化精神困境问题,自有农民工之日始,就一直存在,直到第二代农民工即“新生代农民工”出现,这个困境非但没有消失,反而更加凸显,甚至引发了严重社会问题。如今,到了认真解决这个文化困境的时候了。
笔者近年来一直在农民工当中进行实地调研,发现了不少以文化融入方式推动农民工城市融入的经验,切身体会到文化的力量不仅在于搭建自我表达的平台,而且能够在全社会凝聚成合力,推动社会幸福和谐的实现。
参与文化创造能够使人获得自我肯定和精神提升,获得尊严感、认同感、归属感和精神愉悦。因此,政府除了对农民工提供看书、看电影的初级文化服务,还应该帮助农民工在主动参与和创造文化成果中实现自我价值。自上世纪打工潮开始,就有文学爱好者一边打工,一边记录自己的打工生活,涌现了许多才华横溢的小说家、诗人、歌手、戏剧导演和民间艺术家,如安子、王十月、郑小琼、许强、孙恒等。如今,越来越多的农民工拥有了文化创造的物质条件和创造愿望,焕发着旺盛的文化热情。如坚持10年时间,义务为农民工和市民演出的北京“新工人艺术团”、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工人业余艺术团”等,他们不仅丰富了农民工的文化生活,而且丰富了我国当代文化生态。
农民工和城市间的深层文化冲突,可能会成为农民工融入城市进程中的阻碍,政府需要为农民工搭建和社会其他群体进行文化交流的平台。如广东省中山市的三乡镇妇联、工会等单位,为外来工办了三件文化大事:创办《三乡女工》杂志,创办“三乡镇工人业余艺术团”,举办20多所女工学校。如今,这一工人业余艺术团经常在各乡镇巡回演出, 艺术团的演员已成为当地的明星,他们的演出既展示了新生代农民工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也提升了演员自身对城市文化的认同感,丰富了精神生活。
可以说,以文化方式塑造公共平台,以文化活动消弭社会隔阂,增加社会各界相互了解和支持,促进社会认同感、归属感和社区公共精神的成长壮大,正是文化的力量之所在。据笔者在各种文化现场调研发现,许多城市市民也愿意参与这些活动,如捐献书籍,资助贫困流动儿童读书,但苦于没有机会。如果政府为人们搭建起各种文化交往的平台,社会上这种积极良善的意愿将被激发出来,在进一步帮助农民工提升文化生活质量的同时,培养人们文化志愿服务的精神。
现代化进程让城乡差别日益消弭,也让农民工这一群体日益成为城市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力量。如何从精神文化的层面丰富农民工群体的城市生活,并认识到农民工文化的独特性与价值,是时代摆在我们面前的课题。相信,随着政府的引导和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农民工文化困境将得到破解。
(作者系中央党校研究员)
农民工的文化生活引起重视——关注新生代文化需求
李国新
当前的农民工文化环境究竟如何呢?去年,文化部进行了全国范围的农民工文化保障调研。调研结果显示,我国在丰富农民工文化生活方面取得了一定实效。如深圳南山区在农民工集中居住区设置“外来工图书馆”;上海市总工会还专门成立了女职工周末学校女农民工分校,举办世博礼仪知识讲座等;东莞“新莞人才艺大赛”、“我的打工成才路”巡回演讲等活动已成为当地品牌文化活动项目。国人熟悉的春节晚会上“旭日阳刚”、“西单女孩”、“民工街舞”更是新生代农民工文化追求与表达的缩影。
与此同时,调研也显现出普遍而集中的问题——农民工普遍缺乏文化设施。据辽宁省的典型调查,近20%的农民工住处没有任何文化活动设备,45%的只有电视机,同时拥有电视机、电脑、DVD、书籍等文化条件的不足4%。海南、湖北、山西、云南等多地的调查都显示,农民工80%以上的业余时间是在看电视、打牌中度过。据大连市甘井子区的典型调查,90%的农民工一年最多有一次有组织的文化活动,约96%的农民工家庭没有带孩子去过科技馆等文化场所,92%的农民工子女没有参加过舞蹈、绘画等艺术培训。从总体上看,农民工参与和享受城市文化生活的比例、程度还非常低,城乡二元结构形态在农民工文化生活上表现得异常突出。
农民工问题本质上是在社会发展城市化进程中人的社会角色转换问题。千百年来守土一方的农民在城市化的浪潮中走进了城市,但要真正融入城市,由农民转变为市民,不容忽视的是文化认同。近日,由文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推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文化工作的意见》,体现了对农民工问题认识的升华。
《意见》对如何加强农民工文化建设给予明确指导,农民工文化建设有望走上新的台阶。首先,《意见》明确了农民工文化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农民工常住地的政府。常住地政府要把农民工文化工作纳入当地文化建设与发展总体规划中,政府主办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是农民工文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其次,明确将农民工文化建设纳入常住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不但不需另起炉灶而且是对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拓展。既然是拓展,那么,未来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各个环节上,就都需要考虑农民工群体的需求与特点。比如,广场文化怎样让农民工不仅是看客而且是参与者。此外,明确未来农民工文化工作的重点是“80后”、“90后”构成的新生代农民工。与父辈们相比,新生代农民工已经不再把挣钱谋生当作“打工”的第一目标,走进城市谋求发展、实现理想成为新生代农民工的向往,他们有更高的精神追求,更主动的文化融入愿望,更迫切的文化需求。这些特点一方面表现为这一代农民工文化参与的自觉和主动,另一方面也表现为他们文化要求的提高和文化需求的多样——传统的被动接受型的送书送电影送戏已经很难引起他们的兴趣。那么,这一代农民工文化需求的新特点、新要求究竟是什么?日前,有关部门正积极研究这些问题,相信农民工文化建设将迎来新的气象。
(作者系北京大学教授,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副主任)
发布时间: 2011-10-21
原始出处: 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