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级支中心:
文化部办公厅、国家信息中心联合颁布的《关于利用国家政务外网平台全面推进文化共享工程资源传输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附件1)中明确提出政务外网的接入费用“原则上由本地政务外网建设管理单位负责解决”,请已接入政务外网的各市、县级支中心于2011年7月22日前填报《政务外网业务测试结果反馈表》(附件2),发至省中心邮箱。具体测试方法见《政务外网业务测试方法》(附件3)
联系人:黄 浩
电 话: 0731-84174011
邮 件:[email protected]
文化共享工程湖南分中心
2011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