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湖南省级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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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文化厅关于印发《开展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文化共享,惠泽三湘”活动方案》的通知

2013-05-24 16:21:00

 各市()文广新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推进我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现将《开展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文化共享,惠泽三湘”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单位具体实施办法,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特此通知。

 

附件:开展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文化共享,惠泽三湘”活动方案

 

 

 

                                                                湖南省文化厅

                                                                 201342

 

附件:

开展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文化共享,

惠泽三湘”活动方案

 

   党的十八大报告深刻阐述了加强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大政方针和目标要求。在省文化厅的指导下,自2011年起,由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湖南省分中心(以下简称省分中心)承办的“文化共享、惠泽三湘”系列主题服务活动已连续举办了两届。活动启动后,各支中心与基层服务点高度重视,积极响应,精心组织,受到基层群众一致好评。2013年,为继续发挥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社会效益,积极倡导社会主义健康向上的价值观,保障广大基层群众的文化权益,定于20134月起在全省各市、县支中心、乡镇、社区、村基层服务点继续开展“文化共享,惠泽三湘”系列主题服务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内容:

()开展“我的中国梦”系列活动

   各级支中心要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伟大“中国梦”而不懈奋斗。在群众中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活动内容包括:

  组织开展“我的中国梦”征文大赛。围绕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坎坷追梦历程的深刻启示,围绕新中国建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辉煌成就,广泛发动读者讲述自己亲历亲见的“中国梦”,用文章记录和表达爱国之心、强国之愿、报国之志,树立以实干兴邦精神奋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荣梦想。

组织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宣讲。各支中心要邀请党政领导、专家学者结合群众关注的思想理论热点问题,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解读“中国梦”的历史底蕴和时代内涵,宣讲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进程、辉煌成就、宝贵经验和前进方向,教育和引导群众全面准确地理解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大力推进“我的中国梦”文化建设。各地要结合纪念五四运动94周年、新中国成立64周年,举办文艺展演,推出一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中国梦”主题文艺作品,集中展现广大群众热爱祖国、朝气蓬勃、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组织开展励志电影展播、青春励志书籍推荐、青春励志歌曲传唱等活动。

 (二)“文化惠民 为您服务”文化共享工程志愿者活动

整合我省文化共享工程资源,面向基层通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实现优秀文化资源长期有效服务基层群众。面向基层支中心、乡镇文化站实施“文化共享工程志愿者”活动。各支中心招募一批有专业技能的文化志愿者为基层数字图书馆、公共电子阅览室送技术、送服务。

(三)“构建书香社会——文化共享助阅读”活动

   为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配合2013年图书馆服务宣传周活动的开展,各支中心举办“构建书香社会——文化共享助阅读”活动。各支中心要充分借助文化共享工程进行阅读专题宣传,并利用公共电子阅览室开展相关活动。

 

  (四)全民国防教育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精神,狠抓国防教育“六个一”工程建设,根据湖南省《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国防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各支心举办以国防教育为主题的活动。活动可重点面向广大青少年,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国防教育吸引力;要结合征兵宣传、双拥共建及重大纪念活动,加强城乡居民的国防教育,推动国防教育进入千家万户。

二、活动办法:

   (一)时间安排

1、4月下旬,活动正式启动。启动仪式上,在省分中心的网站上开设 “文化共享,惠泽三湘”专栏。

2、5月至11月底,各地组织开展活动。

3、12月活动总结评比

4、12月,编辑工作简报专刊,并发文表彰。

(二)活动对象

城镇、社区进城务工人员,各地基层群众

(三)活动评选办法

1、11月底各市(州)文广新局组织各市(县)支中心、基层服务点开展对本地区活动总结和评比工作,并于11月底将结果报送省分中心办公室邮箱[email protected]

2、省文化厅于12月份根据活动次数、活动规模、社会影响、宣传效果及服务人次等指标对此次活动进行总结和评比。面向各市(州)文广新局评选优秀组织奖,面向各市(州)支中心、各县(区)支中心、基层服务点评选活动开展先进单位、优秀服务案例及优秀个人等,并给予表彰。

3、省文化厅将不定期通过工作简报等形式及时总结和推进活动的深入展开,并将选择优秀案例报送国家公共文化发展中心。

(四)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各级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并在活动经费、人力等方面给予支持,通过此次活动,充分发挥文化共享工程在保障基层群众文化权益方面的作用,确保活动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

2、精心组织。各市(州)文广新局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本地区活动组织工作。充分发挥各支中心和基层服务点的阵地优势,以湖南浓厚的革命文化气息和地方文化特色为基础,吸引广大基层群众积极参加系列活动。

3、分级负责。活动期间,省分中心负责资源的加工与整合工作,将适合农村的实用技术、影片和戏剧等资源通过互联网络供各市、县(区)支中心和基层服务点免费使用。各支中心、基层服务点具体负责本地区的活动组织工作,面向城市、社区进城务工人员、农村基层群众开展各类主题服务活动。

4、充分利用。活动要积极推进共享工程公益性免费服务。各支中心要积极组织本地区各级服务网点,利用文化共享工程的优秀资源,结合群众的文化特点和需求,充分运用图书馆、文化馆/站、文化活动室中文化共享工程的设备和资源,通过丰富多彩的形式深入基层,为群众提供服务。

5、加强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介,进行宣传报道,并及时跟踪、汇总媒体报道。省分中心将在共享工程网站开辟专栏,报道、互动活动情况,各地应及时提供相关新闻稿件、图片、视频等(用于宣传的图片与视频都必须出现共享工程徽标或背景)。

6、信息报送。活动期间,各市(州)支中心有专人负责本市、县(区)支中心及基层服务点材料的汇总及报送工作,并于每月5日前将本地区相关材料报省分中心办公室邮箱[email protected]。报送材料包括:《“文化共享,惠泽三湘”活动登记表》和《“文化共享,惠泽三湘”活动月统计表》,活动新闻稿、图片、视频及典型服务案例等资料。资料要求内容翔实、数据充足。每月统计表、新闻稿、图片(必须有共享工程徽标或背景)等将作为各地活动评奖的重要依据。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北路169号湖南图书馆共享办

人:蔡璐、王茜、黄浩

联系电话:0731-8417401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网络咨询:湖南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网站工作论坛 http://220.168.54.202/board.jsp?bid=11


附件:
 开展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文化共享,惠泽三湘”活动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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