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图书馆学会关于举办《中国图书馆
分类法(未成年人图书馆版)》
(第四版)培训班的通知
各分支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图书馆学(协)会,各图书馆:
《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未成年人图书馆版)》(第四版)(简称《未成年人版》)已于2013年11月在全国出版发行。为做好《未成年人版》的宣传和推广工作,解决编目人员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更好地掌握和使用《未成年人版》,中国图书馆学会决定举办《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未成年人图书馆版)》(第四版)培训班。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图书馆学会
承办单位:中国图书馆学会未成年人图书馆服务专业委员会
中国图书馆学会中小学图书馆委员会
天津市少年儿童图书馆
武汉市少年儿童图书馆
二、培训内容
1.《未成年人版》(第四版)修订概况;
2.《未成年人版》(第四版)修订重点及内容;
3.少儿文献分类规则(包括各类型实例分析)。
三、培训时间
2015年5月21日-24日(含报到离会时间)
报到时间:2015年5月21日全天
培训时间:2015年5月22日-23日
离会时间:2015年5月24日早
四、授课专家
卜书庆:国家图书馆研究馆员,《中图法》(第五版)常务副主编,《中图法》编委会第五、六、七、八届委员会委员,《未成年人版》编委会顾问。国内分类法专家,长期从事分类法研究和《中图法》编辑工作。
薛 天: 副研究馆员,湖南省少年儿童图书馆副馆长,参与《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儿童馆、中小学版)》《中国少年儿童文献分类法主题词表》的编辑、修订工作,担任《未成年人版》编委。
张岩敬:副研究馆员,天津市少年儿童图书馆采编部主任、全国图书馆联合编目中心少年儿童图书馆中心总审校、《未成年人版》编辑委员会委员、全国图书馆联合编目中心质量监控员。
五、培训对象
全国各级少年儿童图书馆、具有少儿服务的公共图书馆及各级中小学图书馆从业人员。
六、结业证书
培训班结束后,中国图书馆学会将颁发《证书》。证书所记载的培训内容将列入继续教育登记制度内容,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聘用的重要依据。
七、培训费
按照财政部、中组部和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1.会议培训费:每人850元(培训班为期3天,含报到和离会时间)。
2.住宿费和交通费由各单位承担和报销,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执行。
3.付费方式
①银行交费:提前将费用汇至中国图书馆学会账户,报到现场领取发票。
户 名 中国图书馆学会
帐 号 01090303200120105049050
开户行 北京银行魏公村支行
②现场交费:培训结束后,两周内将发票邮寄到各单位。
八、报名手续
请填写报名回执,务必于2015年5月12日以前将报名回执发至武汉市少年儿童图书馆。为了会务组更好地为代表服务,此次会议名额有限,预报从速。电话、传真、E-mail报名有效。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熊 萍 刘 利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南京路64号
邮 编:430014
电 话:(027)82843954
手 机:13995551069;13971586487
传 真:(027)82812380
E-mail: [email protected]
十、参考资料
工具书:《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未成年人图书馆版)》(第四版),180元/本。
联系人:天津市少年儿童图书馆 杜 嵘
地 址:天津南开区复康路15号
邮 编:300191
电 话:(022)23669915
手 机:13752754979
传 真:(022)23669156
E-mail: [email protected]
附件:1.培训班报名回执
2.报到地点乘车路线
中国图书馆学会
201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