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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 “书香圆梦·最美图书馆”和“书香圆梦·最美图书馆人”风采展示活动的通知

2019年04月10日

关于举办 “书香圆梦·最美图书馆”和

“书香圆梦·最美图书馆人”

风采展示活动的通知

 

全省各图书馆:

为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70周年华诞及湖南省图书馆学会成立40周年,展现图书馆的风采,宣传图书馆人的职业精神与道德风范,增进全省各图书馆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湖南省图书馆学会拟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 “书香圆梦·最美图书馆”和“书香圆梦·最美图书馆人”风采展示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选名额

各馆可根据实际情况,参加“书香圆梦·最美图书馆”风采展示活动,推荐图书馆馆员参加 “书香圆梦·最美图书馆人”风采展示活动。

二、参选范围

(一) “书香圆梦·最美图书馆” 风采展示活动

全省各公共图书馆(包括少年儿童图书馆)、学校系统图书馆、科研系统图书馆等各类型图书馆。

(二) “书香圆梦·最美图书馆人” 风采展示活动

全省图书馆工作者,包括公共图书馆(包括少年儿童图书馆)、学校系统图书馆、科研系统图书馆等各类型图书馆工作者,特别是基层和一线工作人员。

三、参选条件

(一) “书香圆梦·最美图书馆” 风采展示活动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有固定的服务场所,能够通过各类资源和自身专业能力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对知识、信息及相关文化活动的需求,保障相关社会公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并在下列某一方面表现突出:

1.本馆有较强凝聚力,馆员有良好的精神风貌,尤其是在艰苦的时期或条件下,依然能够保持良好的状态和工作效率,辛勤工作,甘于奉献,业绩突出;

2.在服务读者以及科技、教育与文化发展等方面以人为本,开拓创新,专业高效,业绩突出;

3.在推进社会教育、文献保护、数字图书馆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4.履行基层图书馆所担负的社会责任,受到所在地域或单位广大读者和社会公众的广泛好评;

5.在图书馆其他相关工作中有特别突出的感人事迹。

(二) “书香圆梦·最美图书馆人” 风采展示活动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高尚,模范履行图书馆员职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突出的敬业精神、奉献精神,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对于推动图书馆事业发展、树立行业形象做出突出贡献;

2.长期在基层图书馆或图书馆一线岗位,特别是在艰苦条件下辛勤工作,甘于奉献,业绩突出;

3.在推进全民阅读,发挥图书馆的文化传播、社会教育职能做出突出贡献;

4.在古籍文献保护、修复、整理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5.在机制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创新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6.在工作中有其他特别突出的感人事迹。

四、工作程序

(一)推荐阶段(201951日至615日)

1.请各馆高度重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按照参选范围和条件开展工作,积极发掘图书馆行业具有感人力量的工作者和具有代表性的图书馆。

2.在推荐过程中,按照民主推荐、领导机构集体研究和公示等程序确定推荐对象。

3.请各馆认真填写参选表和推荐表,在推荐单位意见栏简要写明推荐对象产生程序,加盖本单位公章,615日前报至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名称:风采展示活动+单位)

(二)资格审查阶段(2019616日至630日)

湖南省图书馆学会办公室汇总推荐名单后,按照参选范围和条件对参选和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查。

(三)专家研议阶段(201971日至731日)

成立专家研议组,深入了解参选单位和推荐名单中相关对象的主要事迹,发掘最具代表性的“最美图书馆”和“最美图书馆人”,并做出分析和点评。

(四)表彰展示阶段

2019年湖南省图书馆学会年会上,将对评选出的“最美图书馆”和“最美图书馆人”进行表彰。

 

联 系 人:段蓓虹  王昕晗 

联系电话:0731-841741588417401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 “书香圆梦·最美图书馆”参选表

2. “书香圆梦·最美图书馆人”推荐表

 

 

湖南省图书馆学会

201948

关于举办 “书香圆梦 最美图书馆”.pdf
“书香圆梦·最美图书馆”参选表 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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