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图书馆学会关于举办2016年
全国县级图书馆馆长培训的通知
各分支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图书馆学(协)会,各团体会员,各图书馆: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15〕2号)、《文化部关于开展全国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工作的意见》(文社文发〔2010〕33号)、《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关于印发<全国基层文化队伍示范性培训工作规范>的通知》(公共函〔2014〕10号)和《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国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办公共函〔2016〕67号),为适应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新要求和新任务,加强基层文化管理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县级图书馆长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十三五”期间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将对全国县级图书馆馆长进行轮训。受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委托,2016年中国图书馆学会将举办三期全国县级图书馆馆长培训,现将培训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文化部公共文化司
承办单位:中国图书馆学会
协办单位:辽宁省图书馆学会
四川省图书馆学会
安徽省图书馆学会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期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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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含报到和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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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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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及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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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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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8月6日
培训:8月1日—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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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
沈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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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人
东北地区
华北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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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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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10日
培训:9月5日—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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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
成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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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人
西南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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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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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11月5日
培训:10月31日—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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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
合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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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人
华东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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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培训对象
1.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县级图书馆馆长
2.各直辖市区级图书馆馆长
如无正馆长的县级图书馆,可选派主持工作的副馆长。每个县级图书馆限额1人。
3.培训区域和范围
辽宁省沈阳市:以东北地区和华北地区县级图书馆馆长为主
四川省成都市:以西南地区县级图书馆馆长为主
安徽省合肥市:以华东地区县级图书馆馆长为主
四、培训方式
具体培训形式包括专题授课、现场教学、座谈研讨、案例分析、学员论坛等。
五、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政治理论和党性修养、公共文化政策理论、公共图书馆业务能力建设、领导能力与团队建设等四个方面,设置课程如下:
1.《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及公共文化政策法规解读
2.县级图书馆服务体系和总分馆制建设
3.县级图书馆管理
4.县级图书馆服务
5.县级图书馆信息化建设
6.县级图书馆阅读推广
7.“互联网+”环境下的数字阅读
8.县级图书馆儿童阅读服务
9.学员座谈和研讨
10.案例分析及论坛
具体课程安排以培训日程为准。
六、培训证书
培训考核结束后,将颁发由文化部人事司监制的培训结业证书。证书所记载的培训内容将列入继续教育登记制度内容,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聘用的重要依据。
七、培训费用
全国基层文化队伍示范性培训,免收培训费,食宿统一安排,学员承担差旅费和住宿费。
八、报名及要求
培训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参训学员请登录中国图书馆学会官网(www.lsc.org.cn)“中国图书馆学会会员管理与服务平台”,按照网站相关提示进行报名。每期培训200人,报满为止。
根据《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关于印发<全国基层文化队伍示范性培训工作规范>的通知》的要求,报名时需准确、完整填写县级图书馆馆长信息表、县级图书馆概况表和县级图书馆建设和服务创新案例征集表。培训期间,参训学员需提交一篇不少于1500字的培训总结。
九、咨询方式
1.中国图书馆学会秘书处
联系人:姜凯 010-88545563 15201511914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3号
2. 辽宁省图书馆学会(第一期)
报到咨询:刘芳 024-24822482 1360490206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报到时间:7月31日
报到地点:沈阳科隆酒店(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朝阳街238号,酒店电话024-24896666)
3. 四川省图书馆学会(第二期)
报到咨询:赫青 028-86641375 1590286048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报到时间:9月4日
报到地点:成都金河宾馆(成都市青羊区金河路18号,宾馆电话:028—86164000)
4. 安徽省图书馆学会(第三期)
报到咨询:武巍泓 0551-628810801891969261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报到时间:10月30日
报到地点:合肥良苑大酒店(安徽省合肥市芜湖路319号,酒店电话:0551-6288888)
附件:培训报到乘车路线
中国图书馆学会
2016年7月6日